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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信吧男人不会“以身相许”

来源:百信手机论坛 作者:寂寞奋斗 发布时间:2007/9/21 17:33:22
李碧华说:“不要去提携男人。最好到他差不多了,再去爱。男人不兴‘以身相许’,他一旦高升了,伺机突围,你就危险了。没有男人肯卖掉一生,他总有野心,用他卖身的钱,去买另一生。”

一  知道李娟入狱的消息是从报纸上。我站在十字路口等绿灯,顺手拿出刚买的报纸,突然就看到了李娟的照片,旁边有一行黑粗大字:“李娟,某企业出纳,因贪污公款被判13年有期徒刑!”
……
绿灯亮了,我被定在地上不能动。此时街口那家音响店放着罗大佑的《童年》,灯绿了又红,来往的人蜂拥着从身边走过。我呆呆地听着这首歌,仿佛斑马线对面站着李娟,正是如花少女。李娟一直是我的朋友。从小到大我们经常在一起的有4个女孩,因为是世交,所以好得连上厕所都手拉着手一起去。李娟一直都是我们当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除了人漂亮聪明,她还有一个完美家庭:身居要职的父母和在非洲某国大使馆工作的姐姐。这样的女孩,天生是被男孩子追逐的。李娟对谁都很好,但对谁也不太近,直到18岁那年认识了郑翔。
郑翔比我们都大,当时在美院油画系上大二,是个家境贫寒却十分刻苦的学生。据认识郑翔的人说,他极有天分,惟一遗憾的是穷。而学油画是非常花钱的,这就使郑翔不得不时时忙着打工为自已赚取买颜料的钱。我永远不会忘记李娟第一次跟郑翔约会后回来的神情,这个刚满18岁的女孩子在这个时刻绽放出来的笑容是那样地美丽圣洁。她把郑翔为她画的画像贴在自已闺房的床头上,痴痴地看着,然后她说,郑翔是个天才,她不能让他浪费了这份才华,所以她要把父母姐姐给的生活费零花钱全拿出来给郑翔。如果还不够的话,自已就去打工。李娟告诉我们:“这样他就不用忙着四处打工了,可以安下心来专心画画儿。”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现出天真的浅浅的微笑。
那时我们正值花样年华,又都喜欢空谈文学、诗歌和美术,这就使我们形成了一个小圈子。青春年少的几个男孩女孩常聚集在李娟家一间空着的大房子里高谈阔论,大有指点江山的气概。郑翔第一次是跟一个朋友来的,此后就独自来找李娟。他不像其他学美术的男孩一样不修边幅,他总是干净整齐,人也长得像前两年风靡一时的F4中的花泽类,有忧郁的气质和超然的表情。李娟身材颀长、梳着可爱的赫本头,目光永远不离开爱人左右,一双赫本式的大眼睛里永远饱含着深情和让人一眼就能看清楚的崇拜与陶醉。时隔多年,当时大家都说了些什么已经不记得了,但都还记得李娟那双无比美丽的眼睛。多年后,我因为职业看尽了美丽的眼睛,但没有一双眼能跟李娟的相比。李娟的眼睛里流溢着说不出的神彩。
李娟不会画画,但郑翔爱的她就会去爱。她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郑翔的理想就是我的理想。”

二  李娟高中毕业时考取了一所大学,学财经。她长年住校,在学校吃最便宜的菜,把钱省下来给郑翔买生活用品和各种颜料,还每隔上三两天就跑到郑翔的学校看他,有时还会让我陪她去。很多时候,郑翔都不在学校,李娟就像个小妇人一样从床下拖出一大堆脏衣服,收进一只搪瓷脸盆,高高兴兴地端到水房去洗。李娟在家时衣服全由保姆洗,上了大学后冬天的厚衣服也都带回家交洗衣店洗,但她却给郑翔洗厚厚的牛仔服和臭得要命的运动鞋。她说郑翔的衣服上好多油彩外面洗衣店根本洗不干净。她说这话的时候正用一把刷鞋的刷子用力地刷洗着水池里的衣服,10个手指在冷水里浸泡得通红,纤弱的身子随着胳膊一前一后地摆动。那时我不知道有多羡慕李娟,觉得爱一个人为他做任何事情都是幸福的。等到我开始爱得欲生欲死的时候,正是苏芮当红的年代,我戴着耳机听她唱《牵手》:“因为爱着你的爱/因为梦着你的梦/所以快乐着你的快乐/幸福着你的幸福……”许多次我都迸出眼泪,我觉得我终于明白了爱情,爱情就是这样的呀,一切喜怒,全系在那个心爱的人身上。

三  放了假,一群人又天天聚在一起高谈阔论。因为全是穷学生,常常弄得一群人饥饿难耐,可又不愿意散去,于是大家就各自掏空口袋,把钱凑起来去买些食物,原则上是一些简单而又廉价的东西。因为只有我和李娟是女孩,男孩子们就把钱交给我们去办。李娟总是不厌其烦地一家一家地走,比着看着。记得有一个冬天的晚上,我们两个人拿着一帮人凑出来的不少钱沿着一条小巷走,寒风吹得没有叶子的树枝哗啦啦地响。我都快冻得受不了了,嚷着:“随便买点什么回去吧。”李娟却拉着我继续走,她说她知道前面拐角处有个卖烤红薯的摊子,说只有买烤红薯才可以让每个人都有份儿,而且红薯也是郑翔最爱吃的。郑翔最爱吃烤得有点焦的红心红薯,于是我们花掉了所有的钱买了8个红薯,用报纸包得严严实实的装在一个红色的塑料袋里,热气马上把塑料袋烫软了。“咱们跑吧,回去他们能吃上热乎的。”李娟把一袋子红薯裹进红色的羽绒服,牢牢抱在怀里,撒腿就跑,全然不顾我在后面能不能跟上她。那一刻我真是非常地感动,李娟在跑向她的才华横溢的爱人,跑向她的爱情理想和未来,怀里揣着用她的身体来保温的、爱人最喜欢的热红薯。
我们把冒着热气的红薯分发给大家。而李娟拿到自己的那一个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烤得焦香的那一层薄皮小心翼翼地撕下来填进郑翔的嘴里。
于是有人起哄,有人开玩笑,说李娟你别对郑翔这么好,你对他太好了,他将来成了名不要你了,你冤不冤啊?李娟笑逐颜开地看着满脸幸福的郑翔:“不可能!再说,就算真那样我也不在乎。”郑翔立刻伸出手把李娟搂在怀里,怒骂着:“你们少胡说!”

四  李娟毕业的那年郑翔已经在一所中学当美术老师两年了。他讨厌这份工作,常常不上班关起门来画画。学校警告再三,终于辞退了郑翔。那天李娟给我打电话说起此事,我问:“那你们以后准备怎么办啊?”李娟不以为然地说:“没什么呀,我可以省一点儿,能活。”郑翔搬来跟李娟同居了。李娟的父母闻风后让李娟把郑翔带回家了一趟,结果是“见光死”。她父母给郑翔的评价是:志大才疏,好高骛远且没有责任感。他们把李娟的生活费直接交到学校,每月只留给李娟为数不多的零用钱。我不由得担心起来,靠着李娟手里的那点钱,就算两人能吃饱,又拿什么来给郑翔付画画所需的各种费用?
终于有一天,我知道了李娟是怎么搞钱的。那天,我去看李娟,给她送了些她要看的小说。从她学校出来,我们沿着一条大街散步。那天天气很好,阳光从树叶的缝隙射下来,在我们俩的身上跳跃。我们走着说着,李娟在一家医院门口站住,说:“你等等我。”我不明白她要干什么,也就跟着她迈进大门。李娟好像跟谁都很熟,跟医生护士们不断地打着招呼,然后走到一间房子前,把消毒过的瘦胳膊伸进挂着白布帘子的小窗口。我看见医生把尖尖的针头扎进她纤细的胳膊,殷红的血就缓缓地充满了整个针筒。
那一回,李娟拿到了180块钱。那是一张100一张50三张10元面值的钞票,在车站等车的时候她当着我的面数了好几遍。她数钱的时候我的心一直在发抖。那是我平生第一次知道血是可以用来卖钱的。
我们在一家美术用品商店下车,在店里李娟很慷慨地花掉了刚刚“赚”来的钱,给郑翔买了很多我叫不上名字的东西。这时我才明白,她卖血是为了郑翔,她用她青春的鲜血去养活一个男人的理想。这时我忽然想,爱情是有颜色的,李娟的爱情就是血红色的。

五  李娟毕业后在父母的帮助下进了一家国企当会计,收入不菲,可以不用卖血给郑翔买颜料了。但这时郑翔却说要去北京。因为郑翔的一个朋友说,如果能在名师门下深造一下,会有更好的前景。
李娟决定支持郑翔,她没跟单位说一声就跟着郑翔上了去北京的火车。我在站台上送她,很替他们担心,不知道两个人两袖清风地去北京靠什么生活。李娟笑了:“你放心吧,天无绝人之路。”
一个月后,李娟打来电话,告诉我北京的日子很不好过,名师并不像他们想像的那样随便就找得到,偶尔见上一面,说几句客气话就再也没了下文,而他们带去的钱也快用完了。仗着青春和美丽,李娟在一家娱乐城找到一份工作——当咨客。
他们成了漂一族,郑翔依然每天呆在他们租来的小屋里画画。在一次次碰壁后郑翔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他咒骂一切仇视一切,老是觉得自已怀才不遇,所有人都是狗眼看人低,然后就喝酒,喝醉了就抱着头大哭。
半年后,李娟一个人从北京回来,我去看她。李娟清瘦的脸上还像以往一样浮着微笑,她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也还是郑翔:“他真的很有天分,只可惜怀才不遇。”我不屑。李娟急了:“真的啊,你不信可以看看他那些画,看过的人没有不夸他的。”我只好点头。
我不懂画,但我知道,一个男人不该花尽女人的血汗钱去成就自已的梦想。
李娟的父母做了许多工作,李娟才又回到原来的单位上班,这回是做出纳。她还在跟郑翔恋爱,她省下钱就给郑翔寄去,好让郑翔可以到处去写生。因为郑翔说老关着门画不行,缺乏灵感。
后来我恋爱结婚,有了自已的家。也从那时起,我跟李娟的来往渐渐少了,只是偶尔打个电话问问情况。
去年5月的一天,李娟突然打电话跟我借钱,说郑翔要回来跟她结婚,他们看上了东湖边上的一所很漂亮的房子,想买,首付还差些钱。我二话没说就把钱给她送去。李娟接过钱说声谢谢,又说想不到会跟我开口借钱,说完眼圈竟红了。我说:“你傻了吧,这有什么好难过的?”
此后很长时间,我都没见过李娟,也没有她的消息。我以为她是在忙结婚——忙装修,忙嫁妆,忙拍结婚照……直到我知道她被判刑为止。

六  隔着铁栏杆我见到了李娟。她穿着灰白条的衣服,背后的墙也是冰冷的灰色。她看见我没有哭,只是呆呆地看着我,眼神空洞飘浮。倒是我,看见她的样子难过得不停地流泪,10几分钟两人都无法说话。后来还是李娟先开口,说:“郑翔走了。”
在李娟离开北京挣钱供他四处写生的那些日子里,他在丽江遇到了一位法国来的女画家,她告诉郑翔:“你需要去法国学习!”于是,郑翔动了心,可是,钱从哪儿来呢?他想过卖自已的画,去了几家画廊,别人答应把画留下来代卖,但10天半个月过去却无人问津。偶尔有人看上了,郑翔却因为价钱低又不肯卖。
于是,他把目光转向了李娟,一次次以办画展的名义向李娟狮子大开口。李娟根本没有存款,这么多年她所有的钱都花在了郑翔身上和他的理想上。可她太想让心爱的人成功了。我猜李娟大概就是从那时起开始利用手里的权力把一笔笔公款打到郑翔卡上的,后来李娟还以各种名义向包括我在内的一帮朋友借了一大笔。做这一切时她内疚过、犹豫过、害怕过,但她对郑翔的爱还是让她孤注一掷。她相信他在画展成功后会很快把钱还上。她根本不会想到郑翔会带着所有的钱跟女画家出走法国。
李娟坐在灰白墙下面对我说:“我不是天真得可耻就是可耻得天真。”
离开那扇铁灰色的大门,我茫然地走了很长时间。最后,我走进一家书屋,随手翻开桌上一本书,立刻就被上面的一段话吸引:“不要去提携男人,最好到他差不多了,再去爱。男人不兴‘以身相许’,他一旦高升了,伺机突围,你就危险了。没有男人肯卖掉一生,他总有野心用他卖身的钱,去买另一生。”
说这话的是李碧华,那个专写奇情孽恋的女人。在她笔下,所有的爱情之花都是泣血而开。李娟该是这种爱情小说里的女人:她用自已青春的鲜血养活过一个男人的理想。她天真地以为那就是爱情应有的颜色,新鲜、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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